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中经营效益类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提出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将此前规定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权重分别为30%、50%、20%。同时,将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权重同样分别为30%、50%、20%。
财政部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和负债在期限结构、成本收益、现金流等方面匹配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权益投资比例,把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平衡,实现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注重稳健经营,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完善内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加强投资组合管理,挖掘收益稳健、风险可控、具有升值潜力和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投资标的,努力增厚长期稳定收益,更好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压舱石”作用,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通知》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并对其投资管理提出相关要求,通过实施更加有效的考核方式,确保宏观政策一致性,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有效协同,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耐心资本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34.93万亿元,其中财产险、人身险公司的股票投资占比分别为7.56%、8.43%。
工信部: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发展新兴产业
7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指出,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实施制造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深入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让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力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攻关突破,加快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全面推进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精心做好防汛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工信部:支持企业在重点场景应用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
7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2025年工作要点,围绕健全两化融合发展制度、夯实两化融合发展基础、强化信息技术赋能应用、完善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两化融合协同发展生态等五方面,提出17项内容。
工作要点明确指出,提升智能化水平;编制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南,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支持企业在重点场景应用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持续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研究制定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依托智能工厂建设,带动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集成创新成果加速应用和迭代升级。
工信部:要大力发展人形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
7月12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近日分别在上海、北京等地调研人工智能工作。
李乐成强调,要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底座,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要素供给。要凝练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等重点行业应用需求和成熟解决方案,加快大模型赋能制造业全流程,培育一批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服务商。要大力发展人形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注重共性技术研发和基础数据建设,在应用中持续迭代优化,加快推进人形机器人领域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和产品测试等标准研制。要壮大产业发展生态,推进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发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技术工具,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治理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报告范畴内外资一致 一线量化私募解读程序化交易新规
7月11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沪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报告指引》),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沪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
《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3个月内,存量投资者应当完成报告。
具体来看,报告主体方面,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进行报告。报告路径方面,由北向投资者向香港经纪商报告,再经由香港联交所提供给沪深交易所,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方面,和境内整体保持一致。对未按要求履行报告及变更报告义务、报告信息不完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主体,沪深交易所可以提请香港联交所协助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沪深交易所表示,《报告指引》有助于进一步巩固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基础,全面掌握沪深两市程序化交易情况,更好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重磅新规!金融监管总局出手:严禁“操纵业绩”、“不当展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7号公布,以下简称“7号令”)!
自2025年3月底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经历了3个半月的征求意见之后,7号令正式出台。
相比征求意见稿,7号令新增金融机构在推介、销售或者交易过程中的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者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者诱导客户购买有关产品”。
本次新规针对的金融产品主要是原银保监旗下监管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总体可以划分为资管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
其中前者包括银行理财、资产管理信托、保险资管、AIC债转股投资计划;其他金融产品则包括非保本结构性存款、银行对客衍生品,以及包含财产保险产品和人身保险产品在内的保险产品。
7号令明确,投资型产品要划分产品风险等级、进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进行差异化的适当性管理对于资管产品,2018年资管新规及后续一系列配套规则出台,对资管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风险等级上面,法询金融创始人孙海波指出,此前《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办法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评级需要考虑的要素比较粗。
此次办法明确要求: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到期时限、申购和赎回安排;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历史波动程度;
7号令规定,所有投资型产品都需要统一划分评级,按照风险从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和和现行实践保持一致。投资者风险能力评估是为了做产品和投资者的适配,要求只能买低于投资者风险评级的产品,以确保所购买产品在可承担的风险内。除产品适配外,7号令首次提出“购买产品所需资金与客户财务支付水平明显不匹配”也属于违反适当性,例如拼单购买。
7号令对高龄客户的界定在65周岁以上,由于其认知等原因,要求金融机构销售或与其交易高风险产品的,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同时线上流程也要进行适老化改造。此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要求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65岁以上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此次提出了更为细化、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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